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周叔敏目录一、我国已加入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二、WIPO与知识产权国际多边条约三、地区性国际知识产权多边条约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双边条约四、关于对知识产权国际多边条约的了解、研究与掌握“在各国的关系中,文明的进展可以认为是从武力到外交,从外交到法律的运动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路易斯·亨金(LouisHenkin)当今,世界各国通过缔结国际条约实现着法律的全球化
其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似乎早已开始全球化了
1883年的《巴黎公约》和1886年的《伯尔尼公约》,就已经开创了通过多边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先河
此后,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条约不断涌现,且日渐细密,如今已蔚然大观,全球性的知识产权国际多边条约已达到30多个
并且,其中一些重要的国际多边条约,都已得到了世界上知识产权大国的遵守
知识产权的国际条约中,有的称为“公约(Convention)”,有的称为“条约(Treaty)”,有的称为“协定”或“协议”(Agreement)”,但其含义都属于国际条约
不过,这些国际条约中的部分缔约成员不是国家,而是某个国际组织或是某个经济区
除了那些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之外,还有一些将可能产生很大影响的、目前还未生效的知识产权国际多边条约
如已经签署但还未生效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和《反造假贸易条约(ACTA)》,以及还处于谈判阶段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和《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
————————————————*本文中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签订、生效与我国加入的时间及各类统计数据,基本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网站
截止2016年3月底,在已生效的知识产权国际多边条约中,我国加入了16个
在这16个条约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ConventionEstablishing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