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部委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六条 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八 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 个 职工必须认真履 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 到 各有职守,各负其 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九 条 厂 长(经 理)安全职责 (一)厂 长(经 理)是 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重 视 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 况 ,重 视 女 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 准、发布 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 划 和长远 规划
(四)经 常 深 入 现场 了 解 掌 握 安全生产情 况 ,组 织 开 展安全技术研 究 工作,推 广 先 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 定重 大 灾 害 事故的预防和处 理方案
(五)建立 健全安全组 织 和机构 ,根据实际 情 况 ,按 企业职工总数 的千 分 之 二至 千 分 之 五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