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院研究生的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简称三助,下同)工作,有利于提高研究生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就本院研究生的三助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面向本院全体在读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并实行岗位津贴制度,但不包括本院在职和同等学历在读研究生
第二章岗位设立第三条研究生的三助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长共同部署,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监督,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日常办公管理工作
第四条每一学期所设立的研究生三助岗位数不高于可申请岗位的研究生总数
第五条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分为三类:A、B、C三类
1、A类岗位:承担本院基础课的教学助理工作,要求每周两课时的习题课或下班辅导,每周至少一次的批改作业及登记作业,协助主讲教师批改期中和期末考试试卷,完成主讲教师交待的教学辅助工作
2、B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部分课程的主讲工作,包括批改作业,批改试卷,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3、C类岗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本院的成人教育包括函授教育的部分课程主讲工作,包括批改作业,答疑和讲授习题课
4、所有助教岗位以教学班级为单位计算
A类岗位的主讲教师原则上为助教的指导教师,B类和C类岗位的指导教师由学院分管副院长指定
第六条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由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以及研究生教学实际出发,报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设立
第七条研究生管理助理岗位由导师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设立
第三章岗位津贴第八条研究生三助岗位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津贴来源主要由学校三助补贴费用、学院筹集资金以及课题经费等方式解决
第九条助教津贴计算:A类岗位:批改作业学生人数批改次数作业系数每份金额+辅导课时数单位课时补贴额+误餐费+期中期末批改试卷定额酬金
B类岗位:课程实际学时数单位课时酬金+批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