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生会 制度汇编 ( 学 生 会 章 程 、 学 生 会 基 本 条 例 ) 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 2010 年 11 月 目录 一、学生会章程 ................................ 1 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 ............................. 2 二、学生会基本条例 .......................... 8 《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实施细则 ................. 9 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组织条例 .................. 21 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组织条例 .......... 27 北京大学学生会选举组织条例 .................... 36 北京大学学生会立法条例 ........................ 46 北京大学学生会监察工作条例 .................... 55 北京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 58 北京大学学生会常务代表委员会会长团成员 和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监督条例 ............. 63 北京大学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管理条例 67 北京大学学生会公章管理条例 .................... 76 1 一、学生会章程 2 北京大学学生会章程 ( 1 9 8 6 年 北 京 大 学 第 十 六 次 学 生 代 表 大 会 通 过 , 2 0 1 0 年 5 月 北 京 大 学 第 三 十 一次 学 生 代 表 大 会 最后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大学学生会是北京大学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北京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台湾及港澳同学的联系。树立北大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