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方针、目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三款对申请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的企业规定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五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易燃易爆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第三款对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对申请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规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成员由本单位负责重要安全岗位工作的人员组成。3安管机构、人员的备案;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下发文件并报省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安全方针目标管理1为了确立企业安全管理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企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和目标,更好地组织实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企业安全方针、目标的确立,安全目标、指标的修订。3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位主安全第一: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西部易燃易爆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安全管理方针目标一、方针:以人为本、规范管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目标1、不发生爆炸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违法经营行为。4、不发生运输安全事故。5、不发生盗、抢事故。6、不发生误操作事故。三、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总经理安全职责副总经理安全职责业务部长安全职责财务部长安全职责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公司法人安全管理责任制1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2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确保本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3任职期内,应认真按照易燃易爆物品器材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4实行安全管理责任一票否决制。5重点把握安全技改资金的提取使用落实情况,加大对本单位安全设施必要的资金投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安全资金足额提取、专款专用。6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7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虚报、拖报、瞒报现象发生。总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1总经理是本单位的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和安全工作执行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2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奖惩,有文件记录。3组织编制安全经营工作长远工作计划、年度计划,并纳入任期目标、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进行管理。4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负责审批本单位的安全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积极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