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厂镇江西村《村规民约》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五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的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
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外,报镇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同居、非法怀孕和计划外生育者:对有漫骂、侮辱、欧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周岁以下的人做工
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
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
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
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煸动群众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