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2]25号关于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院(系):为做好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本次修订对通识教育模块部分做了较大调整除,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由各专业根据《意见》要求进行调整
2.今年,我校新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建筑学专业首次招生,这两个专业要认真组织、科学论证,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教改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将“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研究成果体现到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去
4.同一开课单位的课程,若教学内容相近、学时相差不到8学时的课程归并为同一门课程,即学时和课程名称均相同
各专业在制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意见》中关于总学时、总学分的要求,学校统一设置的通识教育课安排模板请见附件2
6.时间安排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各专业负责人登陆教研科主页网上填报
请各院(系)于4月29日以前完成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联系人:祝慧、郑德康电话:22861518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附件1:关于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附件2:学校统一设置的通识课安排模板
教务[2012]25号关于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院(系):为做好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本次修订对通识教育模块部分做了较大调整除,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由各专业根据《意见》要求进行调整
2.今年,我校新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建筑学专业首次招生,这两个专业要认真组织、科学论证,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教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