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科技规定作者: 匿名1 总则热电联产项目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为规范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文件编制,使热电联产项目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定。本技术规定主要适用于以煤为燃料的区域性热电厂和企业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凝汽式发电机组改造为供热式机组的工程项目。燃气热电厂以及利用余热、余气、城市垃圾等综合利用热电厂可参照本技术规定。热电厂的设计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的技术规定。各类热电厂应符合下列指标:1.4.1 常规燃煤热电厂:(1)单机容量为~ 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100%;(2)单机容量为 50、100、125MW的供热机组,其年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 ;(3)单机容量为 200。、 300MW的供热机组,其在采暖期的平均热电比应大于50%。常规燃气轮机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依据上级批复的城市区域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设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将现有的中、小凝汽式机组中,在预期寿命内的改造为供热机组;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20t/h ,参数为次中压及以上, 热负荷年利用小时≥ 4000 小时的较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经技术经济比较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应改造成为热电厂。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历代古都、重点旅游地区和沿海城市,在条件允许时,可适当考虑建设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和其它清洁能源的热电厂。在有条件的地区,为平衡冬、夏季热负荷的差异,宜积极推广热、电、冷三联产,并开拓城市热水供应。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项目中,当热、电、煤气三联产技术成熟时,可逐步推广使用。在规划城市垃圾处理时,可考虑建设垃圾处理热电厂。在有条件时,为利用废渣、余热,可把热电厂建成兼营建材、养殖等的多功能热电厂。在有条件的地区,在采暖期可考虑抽凝机组低真空运行,循环水供热采暖的方案,在非采暖期恢复常规运行。热电厂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建设规模要依据热力市场和电力市场的发展需求,大、中、小型并举。热电厂的建设要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工艺系统,尽量压缩辅助生产设施。为提高热电厂的效率,机、炉设备尽量选用较高的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