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结构钢板通用技术条件ASTM A6/A6M-95 中文版( ASTM 中文标准)1 适用范围1.l 本标准包括一组通用的技术要求,除材料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这些要求适用于由ASTM 颁布的下列热轧钢板、型钢、板桩和棒钢标准:1.2 附件 Al 以 SI(米制 )单位列出尺寸和质量(注 )的允许偏差。所列出的值不是表1 至表 31 中数值的精确换算值,而是代之以圆整值或更为合理化的量值。当使用带"M" 字母的标准号时,需强制性地遵循附件A1 。注:当以英寸一磅单位为标准时,采用名词"重量 "; 而采用 SI 单位制时更可取的名词是"质量 " 。1.3 附件 A2 列出某些型钢的剖面尺寸。(略) L.4 附录 X1 对可能由结构钢厚板生产出的卷板产品及其某些特性作了说明。(略) 1.5 附录 X2 提供了厚板和结构钢型钢的拉伸性能的允许偏差值。(略 ) 1.6 附录 X3 对焊接性能进行了说明。(略 ) 1.7 本标准也包括一组补充要求,这些要求可以适用于本标准前面列出的若干材料标准;它们是供需要附加试验或检验时使用的,并且只有当买方在订货单中单独做出规定时才采用。1.8 如果本通用标准的要求与专用材料标准的要求发生任何矛盾时,以后者为准。1.9 买方可以规定不否定本通用标准或各专用材料标准任何条款的附加要求。经与供方协商得到认可后,这些附加要求必须记载到订货资料中(见第4 节)。1.10 为了确定与本标准及第1.1 条中列出的各项材料标准的一致性,应按推荐方法E29 的圆整规则将各数值圆整到用以表示界限值数字的最右边位数的精度。1.11 无论以英寸一磅或SI 单位表示的数值都应视为标准值。正文中,SI 单位在括号内示出。由于两种单位制的数值不可能做到精确地相等,故必须独立地分别采用两种单位制。如加以混用,将导致与本标准的不一致。1.12 本标准及所引用的材料标准均采用英寸一磅和SI 两种单位, 除非订货单中规定采用带"M" 字母的标准标号 (SI 单位 ),否则材料将以英寸一磅单位供货。2 引用标准2.l ASTM 标准A370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和定义。A673/A673M 结构钢冲击试验取样方法技术条件A700 钢制品国内运输的包装,标志及装载的推荐方法A751 钢制品化学分析的方法,操作及定义E29 确定试验数据与标准规定一致性使用的有效数字位数的推荐规程E112 平均晶粒度的测定方法E208 采用落锤试验测定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的方法2.2 美国焊接学会 (AWS) 标准:A5.1 低碳钢手工电弧焊焊条A5.2 低合金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