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四十五条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容
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四十八条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一个采区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 个(含 3 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 个 (含 5 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围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
采空区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
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六十三条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七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煤层厚度、煤层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设计(包括设备选型、选点)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液压支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
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倾角大于15 °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