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团发[2012]21号关于开展“商洛五四青年奖章”、“学雷锋十大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团县(区)委、市直各团委:为了集中展示商洛青年开拓进取、创业成才、文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和带动全市青年积极投身商洛率先突破发展的伟大实践,为推动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作出新的贡献,团市委决定在纪念建团90周年之际开展“商洛五四青年奖章”、“学雷锋十大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商洛五四青年奖章”评选范围:在商洛经济社1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实践中,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青年典型
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在逆境中能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青年
2、商洛市“学雷锋十大标兵”评选范围:在商洛的各行各业中,为加强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并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助人为乐,保护环境,见义勇为,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各类青年
二、评选条件1、“商洛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条件:(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2年5月1日—1998年4月30日出生)的商洛籍青年,主要工作或定居在商洛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2、商洛市“学雷锋十大标兵”评选条件:(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品德高尚,长期坚持为民服务、助人为乐、无私奉献,不图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