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首页 | 百度知道 | 登录“创新理论 ”最早是由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 1912 年提出的 , 如今 , “创新 ”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热门话题
作为一位博学的思想家, 熊彼 特不仅从经济学意义上阐述了“创新理论”, 而且特别从社会哲学、经济社会学、 经济史学等多重视角阐发了“创新理论 ”的丰富内涵
1、创新的内在质变性2、创新的社会历史性3、创新的系统有机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不仅在经济学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而且在社会哲学层面上揭示出的“创新 ”的丰富内涵
“创新 ”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 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
创新理论概述人们对创新概念的理解最早主要是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角度,探讨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代表人物是现代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约瑟夫·熊彼特
独具特色的创新理论奠定了熊彼特在经济思想发展史研究领域的独特地位,也成为他经济思想发展史研究的主要成就
熊彼特认为,所谓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 “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就是要把一种从来没有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引进生产体系中去,以实现对生产要素或生产条件的“新组合 ”;作为资本主义 “灵魂 ”的 “企业家 ”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 ”,引进 “新组合 ”;所谓 “经济发展 ”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合 ”,或者说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就是这种不断创新的结果;而这种“新组合 ”的目的是获得潜在的利润,即最大限度地获取超额利润
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正是起因于创新过程的非连续性和非均衡性,不同的创新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由此形成时间各一的经济周期;资本主义只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 它不可能是静止的,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
当经济进步使得创新活动本身降为 “例行事物 ”时,企业家将随着创新职能减弱,投资机会减少而消亡,资本主义不能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