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27(中共)崂山区委办公室文件崂办发〔2008〕18号────────★────────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办公室,青岛高科园管委会综合-1-处,驻区有关单位:《青岛市崂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办公室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0月14日青岛市崂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在全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专业技术-2-人才为崂山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多出成果,根据《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崂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拔尖人才)是指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文教卫体等领域,从事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代表着当前崂山区领先水平,并为崂山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选拔拔尖人才应当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严格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以专业技术水平和对-3-崂山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不受学历、职务、资历、身份的限制
第四条对拔尖人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办法
每两年选拔一届,每一届管理期四年;管理期满后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同时不再享受有关待遇,但可参加新一届拔尖人才的评选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凡在崂山区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参加拔尖人才的评选
推荐和选拔的重点是在我区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并取得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中-4-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人选年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