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材料上报时间为2007年10月26日下午5点,过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审核,因材料审核不合格问题,由各单位负责
2、信息录入表请单位审核后盖章,因内容填写不全造成信息无法录入者,责任自负
(此表不需要装入材料袋中,请于2007年10月26日上午10:00前交高新区教委,过期不候)
3、继续教育证书和模块免考证明请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办理
4、需要个人填写的个人承诺一定要填写好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获奖情况的表彰文件请个人准备1份在袋外,报送材料时一并上交
5、个人填写的一览表要在本单位张贴公示一份(正反面)
6、单位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一份
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为做好我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其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的有关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标准条件;一、政治条件:1、用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业务条件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业务标准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分值条件两方面
基本条件即任职年限、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教师资格、考核情况等;分值条件即硬件分值(Fl)条件和软件分值(F2)条件
硬件分值条件,即学历、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软件分值条件,即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表彰奖励、论文、专著等
二者均量化为分值,硬件分值占推荐总分值的90%,软件分值占10%
符合基本条件且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