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三批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通知各县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玉溪“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研究并报请《玉溪市选拔培养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拔培养第三批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以业绩为核心、品德、知识和能力综合评价的原则;坚持从玉溪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中优先选拔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在企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在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科技人员
三、选拔程序(一)个人申请;(二)单位推荐;(三)主管部门初审(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报送市科学技术局进行初审);(四)专家评议;(五)审查批准;(六)向社会公示;(七)颁发证书
—1—四、申报要求(一)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拔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05〕71号)和《玉溪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玉科发〔2005〕35号),热情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选拔
(二)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初审,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一)各种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并签字、盖章;(二)所有申报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不予清退,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材料清样一式5份,要求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软盘一份(也可提交电子文档,邮箱:hhylyp9815@126
(四)上报材料装订顺序:(1)《申请表》;(2)身份证;(3)学历证;(4)学位证;(5)职称资格证;(6)各种获奖证书;(7)专利证书;(8)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信函件;(9)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