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事局、编办、公安局:现将《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江苏省公安厅(印)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全省公安机关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团圆计划”实施方案为推进公安机关和谐警队建设,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夫妻分居民警“团圆计划”,旨在通过组织行为,规范民警调动工作,解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构建和谐警营、建设廉洁警队的总体目标,从民警期盼、基层急需、当前能做的事情做起,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集中解决一批公安民警夫妻异地分居问题,切实解决民警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平安江苏、争当全国公安战线排头兵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组织协调的原则
充分考虑夫妻异地分居民警家庭的实际困难,由组织协调安排,帮助民警调动工作,解决夫妻异地分居问题
(二)集中解决的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现异地分居民警,由各地集中研究,争取一次性统筹安排解决
(三)尊重民警个人意愿的原则
夫妻分居民警调动应由民警本人申请
在调动意向上尽量尊重民警个人意愿
对申请工作调动的民警,调入和调出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相互协商,努力实现民警个人意愿与组织协商结果相一致
(四)民主公开的原则
将“团圆计划”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相关民警,遵循个人申报、组织认定,公安部门协调、公示,编制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工作程序,确保计划实施的公平、公正
三、“团圆计划”的实施对象“团圆计划”的实施对象是指我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