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今年以来,省内外多次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目前,我市正处于迎接全运会的关键时期,人流、物流、车流等显著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鲁安发[2008]17号)和9月12日、24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组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OO八年十月九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狠抓事故预防,努力扭转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和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三、整治内容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要重点围绕道路交通秩序、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校车管理以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一)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公安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一是加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管理。严把高速公路进出关,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服务区和收费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进行逐车检查、登记,对货运车辆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和安装防护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移动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超速行驶、大货车违法占道行驶、车辆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差纠力度。二是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路线设置流动测速点和检查点,对过往客货营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厉查处超载、超速、非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百日集中整治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引导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集中整治。交通部门要全面完成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及有关从业人员的查(审)验工作,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一是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审核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与责任、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员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部检查与监督等制度及其具体的落实措施,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二是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制度。对已经颁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重点检查客运企业车辆日检/例检、驾驶员教育、安全例会、安全考核、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期限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对于途经3级以下(含3级)的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三是对运输企业挂靠车辆进行全面清理。要进一步规范营运车辆的管理,严格许可条件,对存在挂靠或变相挂靠等不规范经营问题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企业主要领导责任。四是要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生产等情况作为主要记分考核依据,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考核记分达不到规定分值的,要撤销其从业资格。(三)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公安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学生乘坐校车出行安全。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