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各学院(部):为了减轻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8月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学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原则上一年级新生不予考虑;确定为“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对象的在校学生不能申请此项学费减免,其学费减免要求另行通知)
二、减免额度学费减免的金额为学生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不含住宿费和其它费用),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
二、减免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三)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或勤工助学活动
(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1、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2、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3、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少数民族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4、在校生参军退伍复学等符合国家特殊政策规定的学生;5、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申请及评定程序1、公布政策
各学院(部)成立学费减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在本学院(部)学生中公布学费减免名额、减免条件、申请程序等,做到政策公开
2、学生自愿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西南科技大学2011-2012学年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申请材料中学生应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