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铜陵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铜陵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日期: -05-22 访问次数: 2101 来源:市物价局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关于铜陵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市物价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进展,依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具有合法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政府提倡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鼓舞、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逐步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加快进展
第五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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