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贷款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逐步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3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中小企业贷款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共五个方面内容:一、合作开展融资平台建设融资平台建设是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有效实现途径
各省(区、市)应积极搭建和推进省级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主要包括组织推动工作平台、贷款平台、担保平台
组织推动工作平台是指开发银行与政府部门合作建立的共同推进中小企业贷款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机构,主要由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开发银行省分行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相关办事机构组成,负责统筹组织、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开发,组织项目审议,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组织落实各项配套政策,选择、培育和建设贷款平台、担保平台和其它相关组织等
贷款平台指由地方政府指定并授权承担中小企业贷款统借统还责任的企事业法人实体,承担还款责任,同时在组织推动工作平台培育和指导下,按要求承担或协助开发银行承担客户开发、评审、组织民主评议和贷后管理职能的机构
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国有资产投融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企业实体法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事业法人;中小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都可是贷款平台
担保平台指合作地区与开发银行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操作规范、制度健全、信用较好、实力较强、业绩突出,为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各省(区、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组建省级组织推动平台,与开发银行省分行共同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融资平台
融资平台根据国家产业、环保、区域发展和开发银行信贷政策,负责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开发、遴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