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VIP免费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1页
1/5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2页
2/5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_第3页
3/5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为做好我院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范围原则上应为在职在岗的、符合广西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且人事档案存放在我院区人才市场托管处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二)申报系列必须与其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相一致;对于因工作需要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其兼职的专业技术工作量要求达到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50%以上方可申报。(三)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专业技术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四)本年度的评审、任职年限、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均从取得现任技术资格起计算到2010年12月底。(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桂职办〔2000〕49号》第二章第八条关于“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的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六)为配合全区人事制度改革及学校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学校鼓励原已获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保留原专业技术资格的基础上申报第二职称。所申报的第二职称按相应的系列、职级条件要求进行评审。(七)符合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申报人员请到OA网上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或《广西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盖章并于2010年10月30日前附相应证件到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八)在教师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但无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编制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评或晋升为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二、专业技术资格重新确认(一)在区外企事业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到我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1.到后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重新确认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审批程序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2.到后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1(二)在自治区内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改变原职称系列或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岗位上应有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者,可按规定程序重新推荐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三、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以下相应要求(教师系列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经过教师岗前培训),不需进行评审,不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取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其中在高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原从事其它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请在OA网上下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填写一式2份,并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四、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相应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达到各职级破格条件的,可申报破格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推荐评审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