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教体人〔2010〕25号关于做好2010学年全职支教、兼职支教和交流学习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为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立以城带乡的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通过“对口支教,送课下乡”的支教方式,选派城镇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支教,实现我市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达到全面提升农村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教形式1
选派市区学校名优教师到农村山区学校兼职支教,每周至少一天;2
选派市区学校骨干教师与农村山区学校青年教师全职交流支教;13
集镇、街道中心小学选派骨干教师到完小、村校全职支教;4
超编乡镇(街道)教师到缺编乡镇全职支教
二、支教教师的选派1
选派方式(1)市区、超编乡镇(街道)学校支教教师由局统一选派;市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支教教师指标数如下:城关中学3人、马寅初中学3人、爱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2人,剡山小学3人、鹿山小学3人、城北小学3人、城南小学2人、育英小学2人、爱德外国语学校小学部2人,五爱、红旗、罗星、湖都幼儿园各1人,市区普高教师按学校实际确定支教对象,报局统一安排
超编乡镇(街道)教师支教缺编乡镇,待人事调配结束后,视情况另下指标;(2)集镇、街道中心小学选派骨干教师到完小、村校支教由各中心学校负责,原则要求:甘霖镇、长乐镇、崇仁镇、黄泽镇、三界镇、浦口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不少于5人,其他集镇(街道、开发区)不少于3人
选派教师要求(1)兼职支教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获得过绍兴市优质课一等奖或绍兴市教坛新秀或嵊州市学科带头人或嵊州市“三名工程”学科组指导教师等荣誉;(2)支教教师的选派对象须教龄3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的年青骨干教师
报送要求(1)兼职支教教师须填写申报表报人事科批准,支教计划要详2尽,操作性强,有实效;(2)市区初中、小学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