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成都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级有关部门:2011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下半年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学校、成人初、中、高等文化补习学校、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中)和其他同级教育机构中,符合中学教师高级、中级职务晋升条件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教师教育系列高级、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规定的条件
三、申报材料(一)评审材料要求1、《成都市教育系统职称申报个人信息确认表》一份,网上申报确认后自行打印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必须笔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3、《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式十二份
—1—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至少近三年)或“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材料”复印件一份
5、现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有像片和最后页)复印件一份
6、最高学历证书(含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8、《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9、城镇学校《教师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若属免试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以及有关免试证件)复印件一份
10、《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教师支教情况证明》一份(高中教师可免)
11、《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公开课、示范课登记》一份,并附参加比赛课、示范课、教学设计赛等材料和获奖证件
12、《诚信承诺协议》必须申报人亲笔签字一份
13、《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