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在校生2012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1、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直接责任部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工作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为主,各系学工办协助,特别是开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时,只能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出具《湖北省2012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贷款证明》实行院系和学校资助管理部门两级审核、两级负责,学院开具的所有《贷款证明》都要备案登记备查,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
2、申请学生必须为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各系在审核申请学生资格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学生在校困难认定、日常消费、本学年已经获得的资助、上一年学费缴纳情况进行,不得为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出具申请证明,也不得为经济条件好转的学生开具续贷证明,特别是要防止一些学费较高、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学生骗取贷款
对于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各系和学院资助部门有义务配合各地教育局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院证明开具工作进行检查,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今年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反映学校出具证明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经核实将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扣减学校贷款额度,直至停办学校贷款资格
3、各系在评审国家奖助学金时,不得与学生是否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挂钩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独立进行,不得把是否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先决条件
如果查实学生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不得将该生纳入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范围
各系务必要加强对在校生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
名单审核筛选确定后,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