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绍学院创组办发〔2010〕5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各分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现就落实公开承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学校工作大局,贴紧中心工作,围绕1师生的意愿和需求,立足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公开承诺办事的过程中创建“五个好”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引导凝聚到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的实践上来,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公开承诺要把握“推动学校转型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
1.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等重点任务完成,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服务师生,为师生办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党员要把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按照“五带头”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2.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