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组建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防控志愿者队伍的实施方案各乡(镇)、街办,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城综治委的安排,结合全区综治工作实际,经区综治委研究决定,组建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防控志愿者队伍,现将方案制定如下:一、选聘对象条件及义务职责志愿者队伍选聘的对象是:全区的城市管理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退休人员劳动协管员、社区综合服务员、保绿员、卫生监督员、环境卫生保洁员等七个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以及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低保人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宿舍区的门卫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
志愿者选聘的条件是:遵纪守法,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和经验;身体健康,热衷于公益服务事业
志愿者的义务职责是:提供治安信息情况和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化解民间纠纷,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协助社区民警治安防范,居民宿舍区、楼院和社区的巡护
二、组建志愿者队伍选聘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为了确实加强对全区组建志愿者队伍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组建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防控志愿者队伍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委政法委、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社区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绿化局、区委老干部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园林局、区执法局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上述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区综治办副主任武海峰担任
领导组的职责是:加强全区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办公室的职责是:加强全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积极发现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组织做好宣传报道
组建志愿者队伍工作的责任分工是:各乡镇(街办)综治委作为组建志愿者队伍工作的组织牵头单位,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统计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