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分类定级、对标升级”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中的作用,加快实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面的目标,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分类定级、对标升级”活动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对标升级”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规范易行、操作简便,坚持科学定级、主动升级,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内在动力,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我市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活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主要对村党组织、城市社区党组织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和对标升级
新建的基层党组织随时定级
三、主要指标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七项分类定级指标
在具体实施中,各领域各行业可结合自身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对七项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
四、方法步骤开展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对标升级”活动,要与创先争优和基层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同步推进,大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3月中下旬)
根据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状况,深入基层,采取座谈走访、调查统计、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调研,切实摸清所辖基层党组织整体情况,综合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细化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分级评价指标,并建立工作台帐
(二)分类定级(4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