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作委员会文件渝新工委发﹝2010﹞6号★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1—《重庆北部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北部新区党工委会审定,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2010年1月8日重庆北部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参照《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2—(渝委发〔2008〕8号),结合北部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北部新区区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二、内容和指标(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包括实绩考核和民主评价
1、实绩考核实绩考核是指区属企事业单位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考察核实
实绩考核由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评定
2、民主评价民主评价是指对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民主评价指标为:驾驭全局能力,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建设先进文化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能力,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团结协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务实作风和为民办实事情况,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领导干部的考核采取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实绩考核的成绩以领导班子的实绩考核结果为量化标准
民主测评指标分为共同指标和分类指标
共同指标为: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廉洁自律情况
分类指标按以下序列分别设置: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