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巴安监矿山字〔2012〕23号转发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1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情况除外),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9月20前将书面总结(连同电子版)报州安监局非煤矿山科
附件中的表格可登陆自治区安监局网站下载,天然气开采及储运建设项目不在专项检查之列
附件:关于印发《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监非煤字〔2012〕104号)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主题词:转发非煤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通知抄送: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政办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6月18日印发撰稿:郭军校对:艾拜布拉·马木提共印:3份新安监非煤字〔2012〕104号自治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自治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60号)精神,不断加强非煤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监管,确保建设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2012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利用三个月时间,集中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