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经普组字[2008]2号遵化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化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照《唐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遵化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现予印发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完成所承担的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遵化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确立各单位承担的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市统计局:对整个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做好普查的相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协助制定本市普查宣传具体方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加强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工作,做好普查结果公布与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普查各阶段的宣传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处理各普查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问题,加大对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普查的有关协调工作
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有关事宜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并参加单位清查和清查结果的审核认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经费保障工作,将所需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负责将全市范围内的会计服务业中介机构入统单位名录提供给市普查办公室,并协助做好相应的普查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