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局文件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红十字会象卫办[2009]86号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各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甬卫发[2009]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开展学习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育内容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各职业中学均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以下内容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宁波市献血条例》、《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对献血的法律法规及无偿献血的意义,明确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义务和对社会的责任。2、献血科普知识:基本的血液生理知识、科学献血知识等。通过学习,让广大师生能充分了解科学献血有益科学的道理,也更有利于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3、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先进事例、典型人物,通过学习,弘扬正气,树立正确人生观。积极动员广大健康适龄学生参加无偿献血。二、教育形式1、教育相关课程渗透,组织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系统知识传授。每学期安排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2、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向家庭、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从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偿献血,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3、通过校园网、黑板报、校内广播、专题讨论、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将血液知识与学校青春期健康教育、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起来。4、充分利用相关节日开展宣传,在每年6.14世界献血者日和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周年纪念日期间,2开展无偿献血集中宣传活动。三、培训和评估1、县献血办每年组织开展对各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无偿献血辅导老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使中小学生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2、县献血办每学年对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四、组织保障全县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要根据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性、有效性,将无偿献血知识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并列入学校的年度教育计划。县献血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献血知识进校园活动,并作为今后重要的宣传工作抓紧抓好,配合教育部门,及时为学校提供各种宣传资料和有利条件,协助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宣传教育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全县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资料象山县卫生局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红十字会3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校献血教育通知象山县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10月22日印发附件:全县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资料一、政策法规1、1998年10月1日起,国家在全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3、为什么要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几十年来,我国的临床医疗、战备、备灾储备和生物制品用血,一直依靠少数人卖血来获取,供血者和受血者健康得不到保障。无偿献血的人是健康人,半年以上才献血一次,不但血液质量高,血源性传染病大大降低,而且血型也更多样化。通过无偿献血,预防遏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确保公民用血安全,还会激起人们奉献爱心的自豪感,增加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义务感,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二、献血知识1、参加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血压、体温、脉搏、营养、发育正常、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脏器切除史;血红蛋白检测正常;乙肝表面抗原初筛阴性。2、献血前应做哪些准备?献血前请做好以下准备:学习献血知识,消除恐惧心理,献血前不要空腹,但不要吃油腻食物,应以低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