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卫生局文件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红十字会象卫办[2009]86号关于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各中小学校(职业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甬卫发[2009]8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开展学习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育内容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各职业中学均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以下内容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宁波市献血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国家对献血的法律法规及无偿献血的意义,明确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义务和对社会的责任
2、献血科普知识:基本的血液生理知识、科学献血知识等
通过学习,让广大师生能充分了解科学献血有益科学的道理,也更有利于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
3、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先进事例、典型人物,通过学习,弘扬正气,树立正确人生观
积极动员广大健康适龄学生参加无偿献血
二、教育形式1、教育相关课程渗透,组织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系统知识传授
每学期安排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
2、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向家庭、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从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偿献血,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3、通过校园网、黑板报、校内广播、专题讨论、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将血液知识与学校青春期健康教育、艾滋病防治工作结合起来
4、充分利用相关节日开展宣传,在每年6
14世界献血者日和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周年纪念日期间,2开展无偿献血集中宣传活动
三、培训和评估1、县献血办每年组织开展对各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无偿献血辅导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