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辛集市中小学老师培训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辛集市中小学老师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老师培训科学化、法律规范化,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进展规划纲要 -2024》、教育部《中小学老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7 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老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老师〔 〕1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老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老师[ ]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老师培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中小学老师包括我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及民办学校中的专任老师、中小学实验老师和图书管理员;同时包括市老师进修学校、教科所、电教站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中小学老师培训是指为促进我市老师专业进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经过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置换培训、校本培训等形式开展的学前教育老师培训、中小学老师培训以及中职学校老师培训。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中小学老师培训的组织管理、申报审批、具体实施、经费管理、总结评估等活动。第五条 中小学老师培训是老师专业进展的重要途径,参加培训是中小学老师的权利与义务。培训完成学时和考核情况作为中小学老师岗位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和老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第六条 我市中小学老师培训由市教育局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具有资质的老师培训机构(院校)根据统一要求,依法有序、科学合理地组织和开展。第七条 老师培训每 5 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培训周期内,每位老师须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 72 学时,总计不低于 360 学时。第二章 培训总体要求和原则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中小学老师培训工作要仔细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教育改革进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育造就高素养专业化老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老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老师为重点,开展中小学老师全员培训,构建开放灵活的老师终身学习体系,全面提高老师队伍整体素养,为我市教育实现跨越式进展提供师资保障。第九条 中小学老师培训要根据“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老师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机制。 第十条 中小学老师培训坚持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