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80-2015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输 变 电 工 程 业 主 项 目 部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输 变 电 工 程 业 主 项 目 部 管 理 ,加强业 主 项 目 部 对工 程 建设过程 的有效管 控,提高工 程 建设管 理 水平,依据《国 家 电 网 公司 基建项 目 管 理 规 定》等公 司 有关管 理 制度,制定本办 法 。 第 二条 本办 法 所指业 主 项 目 部 是由业 主 派驻工 程 建设现场,代表业 主 履行项 目 建设过程 管 理 职责的工 程 项 目 管 理组织机构。 第 三条 业 主 项 目 部 工 作实行项 目 经理 负责制,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管 理 手段,推动工 程 建设按计划实施,实现工 程 安全、质量、进 度、造价和技术等各项建设目 标。 第 四条 本办 法 适用于公 司 建设管 理 的 110( 66)千伏及以 上电 压等级输 变 电 工 程 ,其他工 程 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 五条 公 司 总部 层面管 理 职责 ( 一 )国 网 基建部 负责制定业 主 项 目 部 管 理 的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竞赛交流等活动,推动业 主 项 目 部 标准化建设和管 理 水平的持续提升。 2 ( 二 ) 国 网 交 流 、直流 建设部负责公司特高压工程业主项目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 六 条 省公司级单位( 包括省( 自治区、直辖市) 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 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 一) 贯彻执行公司业主项目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 二 ) 负责省公司级单位直管工程和总部委托建设管理工程业主项目部的组建和管理。 ( 三) 对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直管工程业主项目部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 四) 组织开展本区域内总部管理工程的属地协调工作。 ( 五)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竞赛交 流 等活动,提升本单位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水平。 第 七条 省经研院建设管理中心管理职责 派员参与省公司直管工程业主项目部管理工作,或受省公司建设部委托组建省公司直管工程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建设过程管理工作,接受省公司建设部的业务管理与考核。 第 八条 地市供电企业建设部(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