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 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撑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开展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由支撑计划承接的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任务,防止分散使用
对反映产业重大科技需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以产学研结 合 方 式 ,开展重大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应用,能 够 明显 提高企业自 主创 新 能 力的项目 予 以重点支持
(二)分类 支持,多 元 投 入
根据项目 和课 题的特 点,专项经费一般 采 取 无偿 资助 方 式 给 予 支持,积 极 探 索 实践 贷 款贴 息 、偿 还 性资助 、风 险 投 资等方 式 ,发挥 政府 资金引 导 、带 动 社 会 资金参 与支撑计划项目 实施 的作 用
(三)科学安 排 ,合 理配 置
要严 格按 照 项目 的目 标 和任务,科学合 理地 编制和安 排 预 算 ,杜 绝 随 意性
(四)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将项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