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教党字[2009]12号关于在溪湖区中小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溪湖区各中小学校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参加溪湖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溪湖教育科学发展”为主线,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溪湖教育科学发展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溪湖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受教育是基础,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核心,人民群众得实惠是目的,要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突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着力从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思想、体制、机制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在更高起点和更高层面上解放思想,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促进溪湖教育在新的平台上实现更大发展。2、在教学质量上有新突破。深入排查在办学理念、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影响制约各校教育科学发展的思想、体制、机制障碍,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快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3、在转变作风上有新突破。切实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倡导勤奋学习之风、争先创优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互帮互助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坚持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增强斗志,奋发有为,让学生及家长直接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三、具体措施着眼于进一步创新实践载体,突出实践特色,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和推进区委“三抓三促”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区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局党委决定在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以“科学发展在基层”为主题的三项工程实践活动,即“科学发展在基层”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科学发展在基层”和谐教育牵手工程、“科学发展在基层”师德建设先锋工程为扎实推进三项工程的顺利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1、理清学习思路。制定各校的学习计划,学习推荐书目,明确学习要求,精心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学校发展方向,创新办学思路,更新管理方法。一要注重学习。学习理论知识,学习业务知识,成为理论的行家,业务的能手。要全面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全面把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管理的科学发展理念。学习调研阶段要采取集中、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40学时),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二要深入讨论。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理论交流会、座谈会等形式,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如何评价科学发展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查找制约本校发展、影响教学质量提高、困扰学校管理的突出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三要勇于实践。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所学所思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开展局党委提出的以“科学发展在基层”为主题的三项工程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检验成效、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努力提高促进教育教学发展的实践能力。2、增强服务能力。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家庭子女,切实做好控辍保学、扶贫帮困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进万家”和“千名教师扶助千名特困生”活动,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密切联系教育系统服务对象,进一步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听取学生及家长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