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兴油库油品计量事件应急预案 1 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办法 2 分级 2
1油品计量事件 本专项预案所指的油品计量事件系指大兴油库发生在油品运输、储存、保管、零售环节中因破坏、修改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计量数据和其他导致企业财产损失和(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经危害识别、风险评估确认的事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各省、市分公司)事件: a)对中国石化分公司、地方一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公共安全、 政治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及消费者权益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需地— 2 — 方政府相关部门、分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臵的; b)可能被省、直辖市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c)可能或正在发生的群体聚众事件及地方政府部门批转的上访信函; d)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Ⅱ级事件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三级(基层单位级)事件: 因计量器具损坏造成误差过大等原因发生油品计量问题, 受到少数客户投诉,未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 应急报告 3
1 报告程序 发生二级、三级事件,大兴油库在启动基层单位级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按照北京石油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向对应的专业中心报告,最多不超过 1小时,专业中心接事发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汇报
2报告内容 3
1 发生二级、三级计量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初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事件发生的时间、单位名称、地理位臵、涉及范围、油品品种、数量; b)发生事件的简要情况及类型和特征; c)已采取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