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深化行政指导 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各位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 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和省局的《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指导办法》,海东工商系统将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创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在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商标培育及品牌战略实施,食品市场及农资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及行政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积极开展“登记事务助到,规范经营劝导、查处违法疏导、服务兴企引导”为重点的行政指导模式,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实现规范化行政、服务化监管与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谨请批评指正。 一、 提高认识,准确把握行政指导内涵及工作原则。 工商行政指导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征得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引导其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有效实现一定行政目的非强制行政行为。实行行政指导制度,可以解决以往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管、先罚后管、重罚轻管等问题,避免和消除监管中的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强化企业自律,减少行政成本,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真正实现从“权力本位”为主向“责任本位”的行政理念转变、从 “管理型”为主向“服 务型”的职能转变、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的监管模式转变、从“事后监管”为主向“事前指导”转变。针对监管执法中比较突出的重权力轻责任,重治理轻疏导,重监管轻服务现象,各县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指导工作意见》和《实施行政指导办法》,引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刻理解行政指导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重要意义,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植入“和谐执法”的理念,适时灵活地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行政指导方式,通过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统一,有力地促进工商执法服务效能的提升,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 二、从四个领域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一是从市场主体登记准入环节入手,在全系统服务窗口单位搞好全程注册登记规范指导。结合办理注册登记事务,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政策资讯、注册登记等信息,引导其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