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切实转变职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系,建立为农服务工作新机制,努力构建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供销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16〕87 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2016〕23 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任务,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坚持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强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张家口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任务部署,强力推进县供销合作社在体制、机制上实现转变
到 2016 年实现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基本构建起具有我县地方特色、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合作社联合社体系+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