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店区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教通字[2009]69号区属中小学、镇中心学校、办事处学校:根据《张店区教育局关于深化读书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教字[2009]38号)要求,2010年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书香校园”评选表彰活动
经研究,现将《张店区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望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1、张店区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2、张店区“书香校园”申报表3、张店区“书香校园”评选指标体系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主题词:印发书香校园方案通知张店区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12月16日印发(共印55份)—1—附1:张店区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张店区教育局关于深化读书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教字[2009]38号文件)要求,2010年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书香校园”评选表彰活动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书香校园”评选活动的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良好阅读习惯的养成、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为目标,以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学习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端正学风、更新观念,提升文化内涵和精神品位,实现理论素养与教育教学技能的综合提高,有效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创办公平质优、群众满意的教育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书香校园”评选活动的宗旨开展“书香校园”评选活动,主要宗旨是引领学校在全区广大教职工中倡导读书学习的文明风尚,推动我区广大师生培养“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大力营造知书达理、好学求进的校园书香氛围,为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健康成长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通过“书香校园”影响家长,影响家庭,共同营造书香社会
三、创建“书香校园”标准要求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