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特殊教育学校〕2 特殊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1
填报范围: 特殊教育学校填报本表
报送日期: 9 月 20 日前报出
学年:是指教育年度, 即从本年的 9 月 1 日〔学年初〕 至第二年的 8 月 31 日〔学年末〕
统计时点: 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 月 1 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统计时期: 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 月 1 日至学年末 8 月 31 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归档: 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 111 学校〔机构〕基本情况1
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特殊教育学校: 是指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招收盲聋哑、 智力残疾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实施普通初等、普通中等或中等职业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包括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弱智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
少数民族学校: 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 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 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 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 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