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基金项目〔2009〕9号关于印发李嘉诚基金会捐助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科研工作,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现将《李嘉诚基金会捐助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已经李嘉诚基金会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抄送:省财政厅,李嘉诚基金会,省内各有关医学科研院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共印30份)1李嘉诚基金会捐助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李嘉诚基金会捐助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海南省政府与李嘉诚基金会共同资助实施的农村卫生重点项目,旨在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便捷有效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卫生建设扶贫模式
科研基金从总项目经费中提取50万元资金设立,旨在通过科学研究,对解决广大农民健康问题,特别是边远及贫困地区农民的健康问题,作出有益的探索
为了规范项目科研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项目科研基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和项目活动科学研究能力,增强海南卫生事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项目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项目设立科研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项目活动相关的、涉及海南农民卫生问题、农民健康问题以及海南卫生改革和发展问题等领域研究
第三条项目科研基金主要资金来源是海南农村卫生建设扶贫项目科研预算,鼓励政府、社会公益机构向科研基金捐款和资助,增加科研基金积累,不断增强农村卫生科研资助能力
第四条科研基金实行课题制管理,面向全国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研究条件和研究实力的机构与单位和个人的立项课题
项目科研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科研基金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