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八项核心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二、 三级查房制度三、 会诊制度四、 分级护理制度五、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 危险重患者抢救制度八、 术前讨论制度九、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 查对制度十一、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 危险值报告制度十五、 病历管理制度十六、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1
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病员, 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 诊断、 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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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 进行体格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 做好病历记录, 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
经检诊后, 如属本科疾病, 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 如诊治困难, 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 如不属本科疾病, 或者同时存在其它专科疾病时, 应及时请求会诊, 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 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 共同检诊病员, 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
首诊医师对急、 危、 重病员, 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 如不属本科疾病, 应一面抢救一面请她科医师会诊
被邀请的医师, 应立即赶到现场, 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 危、 重病员, 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 病房不得拒绝收治
如收治有困难时, 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报告, 协调处理
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 危、 重病员, 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 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 或转送她院
二、 三级查房制度为了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仔细执行, 各级临床医师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 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