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卫生应急工作手册知识要点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分级分类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 危害程度、 涉及范围, 划分为一般( Ⅳ 级) 、 较大( Ⅲ 级) 、 重大( Ⅱ 级) 和特别重大( Ⅰ 级) 四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 级): (1)肺鼠疫、 肺炭疽在大、 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 或肺鼠疫、 肺炭疽疫情波及 2 个以上的省份, 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中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人, 并有扩散趋势, 或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 毒株、 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中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 并出现输入性病例, 严重危及中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 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一个平均埋伏期内(6 天)发生5 例以上肺鼠疫、 肺炭疽病例, 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 2 个以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 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 一个平均埋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 20 例以上, 或流行范围波及 2 个以上市(地)
(4)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 1 周内发病 30 例以上, 或波及 2 个以上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