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动火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法律规范生产区非固定动( 用) 火区的动火管理, 特制订本制度。2 办证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须逐项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 不得空项, 并按规程要求编制动火作业安全措施。2.2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 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物质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 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在动火证上签字。2.3 根据动火等级, 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经当班班长或岗位操作工、 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 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监护人, 项目负责人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2.4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假如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 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 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 项目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监火人各一份, 由项目负责人交事业部存档。3 动火点的确定独立的设备同一施工队施工为一个动火点; 管架上安装、 检修同一工艺管道且在同一岗位为一个动火点; 带压堵漏一处为一个动火点; 技改、 扩建项目与老系统碰头每个碰头点为一个动火点。4 有效期4.1 特别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期均为 24 小时。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 120 小时。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 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5 审批6 动火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6.1 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动火点所在单位班长以上人员; 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 动火项目负责人能够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6.2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6.2.1 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6.2.2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 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 并明确动火等级, 制订、 督促落实动火安全措施。6.2.3 负责动火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6.2.4 负责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教育, 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6.2.5 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 物质的检查落实, 发布开始动火作业指令。6.2.6 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6.2.7 作业完成后, 组织检查现场, 确认无遗留火种, 方可离开现场。6.3 作业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