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对我市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
为确保我市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进展,特制订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 4 月 15 日至 10 月31 日定为汛期,其中 7、8、9 月为主汛期
4 工作原则 1
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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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
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
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挥部设立综合材料组、新闻宣传组、督查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组、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非常设应急办事机构
当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办事机构相应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