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征求意见函县机关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领导意见,现将《XX 县农业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仔细修改、提出意见
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于下周一前反馈到县扶贫办综合科,联系电话:67833695
XX 县扶贫办 9 月 8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XX 县农业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1)大力培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是加快进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进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文委发〔 〕14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一)市场导向原则
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把产品销路好、经济效益好、生态效益好、进展前景好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确定县级农业农业龙头企业的前提条件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比较优势原则
大力培育和进展能体现本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把进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作为优先进展的对象
(三)技术支撑原则
把起点高、产品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作为确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因素
(四)带动效应原则
培育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因此,必须把企业能否在较大范围内对农业和农户起带动作用作为确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必备条件
二、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认定(一)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在筛选、确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标准: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企业类型
在 XX 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三种类型的企业
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
2.企业规模
序号企业类型固定资产(万元)年销售收入(万元)年利税(万元)1加工3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