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35kVand umder over head power levels electric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50173—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912 号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73-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32-82 中第十二篇“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年 12 月修订说明 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北京供电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法律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原法律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法律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32—82)中的第十二篇“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修订中,经我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 35kV 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本法律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本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1991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D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