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定兴县工业聚集区工作委员会定兴县工业聚集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工作职责解读情况的报告县委、县政府政府:根据中共定兴县委、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兴县工业聚集区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定字【2012】24号),聚集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四局一办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
现将解读后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内设机构职责解读情况(一)财政局聚集区设立一级财政,负责辖区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涉农补贴、融资、资金管理、税源管理、公有资产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开发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强化增收节支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组织编制并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编审财政决算;负责制定聚集区财务管理制度,经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2、培植财源,运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杠杆,对全区的经济和国民收入分配实施有效的调控
3、负责组织行业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配套费、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收入,并予以管理和监督;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加速聚集区建设做好各项资金服务工作
4、负责编报聚集区财政收支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严格预决算管理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监管预算执行情况
办理和监督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市政建设、农业等专项支出和行政事业性经费支出、社保支出等,制定和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拟定各项开支标准
5、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情况
6、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财务活动以及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纪案件
定期审计区属经济实体经营运行情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和管理
7、负责区内财政涉农补贴政策宣传与补贴资金发放,负责区内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和管理村级财务、村级集体资产以及区内公有资产
9、参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