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 《矿产资源法》, 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及时发现、 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结合我县的实际, 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 巡查范围各乡、 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 结合当地情况, 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 实行动态巡查
1、 一级巡查区域: ① 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 县城规划区、 工业园区红线内; ③ 建制镇、 城乡结合部; ④ 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 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 二级巡查区域: ①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 ② 县道、 乡村道两侧 50 米范围内; ③ 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 三级巡查区域: ① 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 ② 一级区域、 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 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 每周巡查一次, 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 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 注重抓一、 二级区域, 兼顾三级区域; 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 实施全程监控
二、 职责分工 1、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 由县局执法大队、 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 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 并负责组织、 协调和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 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 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 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 及时予以处理, 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 问题较大的, 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 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 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 发现问题, 及时制止, 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