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规名称】 土地复丈费及建筑改良物测量费之收费标准【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0-29【正 文】土地复丈费及建筑改良物测量费之收费标准 1 ┌──────────────────────────────┐ │土地复丈费及建筑改良物测量费之收费标准│ ├────┬───────────┬─────────────┤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 │土地分割│按分割后笔数计算, 每单│上项费用, 以每笔每公顷为计│ │复丈费。│位以新台币八百元计收。│收单位, 不足一公顷者, 以一│ ││申请人未能埋设界标, 一│公顷计, 超过一公顷者, 每增│ ││并申请确定分割点界址者│加半公顷增收半数, 增加不足│ ││, 加缴复丈费之半数。│半公顷者, 以半公顷计; 至面│ │││积超过十公顷者, 得视实际需│ │││要, 另案核计。│ ├────┼───────────┼─────────────┤ │土地合并│免纳复丈费。│为鼓舞土地所有权人或管理人│ │复丈费。││合并土地以利地籍管理, 公私│ │││两惠, 政府正积极实施地政业│ │││务电脑化, 如土地合并可节约│ │││办理资料建档经费及电脑存储│ │││空间。因之鼓舞土地合并其有│ │││形无形效益是多方面的, 故得│ │││免纳复丈费。│ ├────┼───────────┼─────────────┤ │土地界址│每单位以新台币四千元计│上项费用, 以每笔每公顷为计│ │鉴定费。│收。│收单位, 不足一公顷者, 以一│ │││公顷计, 超过一公顷者, 每增│ │││加半公顷增收半数, 增加不足│ │││半公顷者, 以半公顷计; 至面│ │││积超过十公顷者, 得视实际需│ │││要, 另案核计。│ ├────┼───────────┼─────────────┤ │土地地目│每单位以新台币四千元计│上项费用, 以每笔每公顷为计│ │变更勘查│收。│收单位, 不足一公顷者, 以一│ │费。││公顷计, 超过一公顷者, 每增│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加半公顷增收半数, 增加不足│ │││半公顷者, 以半公顷计; 至面│ │││积超过十公顷者, 得视实际需│ │││要, 另案核计。│ ├────┼───────────┼─────────────┤ │土地界址│每单位...